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同时满足审计监管的要求,防止资产流失,根据《2020年实物资产盘点通知》(中国通服陕[2020]159号)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及方式
盘点范围:学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盘点方式:实物资产清查采取全面盘点方式;采用实物资产台账(电子档)和纸制盘点表双重检查。重点关注资产的完整性和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如实物资产的完好程度、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使用部门、使用人、保管人和管理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
库房存货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卡、实的核对工作。专人专管,不能敷衍了事、事过无痕。必须建立实物资产纸制台账,通过盘点,检查账实是否一致;对未贴标签的补贴标签;对盘点工作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事项要记录在案,分析后提出处理意见。
二、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分工
(一)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的工作:
1.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实物资产电子和纸制的台账(留有盘点痕迹),及时更新信息,确保资产信息详实,确保资产真实存在和信息的准确性。清查盘点后,核对确认实物资产盘点明细表,核对信息一致后将签字盖章的纸制盘点表一式两份,一份上缴国资处,一份存档备查。
2.各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所属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实地盘点工作,协调实物资产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编写2020年度资产盘点报告,记录本部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于2020年12月25日前上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负责各系部教学口(含实训室)资产的盘点检查工作;
后勤处:负责全院办公桌椅家具和空调的盘点检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务处和后勤处归口管理以外的其余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点检查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的工作:
1.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协调、组织实施,处理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提供盘点所需资产信息,移交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并与之进行核对,保证账卡相符(即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台账与资产系统卡片信息相符);
3.按要求编写2020年度资产盘点报告,于2020年2月25日前上报省公司财务部。
(三)财务处负责的工作:
1.对实物资产盘点结果进行最终账务处理;
2.实物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计提减值;
3.提供存货账;
4.如发现会计差错,按照《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2012版)的通知》(中国通信服务陕 〔2012〕16号)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其中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应将差错原因及相关说明材料报省公司财务部。
(四)实物资产使用(存放)部门负责的工作:
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进行逐项确认,对固定资产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应核实正确信息后,通知资产管理部门逐项进行固定资产信息的更改及备案。
三、实物资产清查组织与实施
本次盘点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处牵头督促检查,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清查工作小组成员:
国有资产管理处:穆鹏、杜峰、张刚
财务处:晁丽平、黄车锐
教务处:张浩、李燕蓬
后勤处:张晓龙、计蓉
四、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
部门 |
11月30日--12月4日 |
各部门自盘自查 |
12月7日 |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财务处、人事处、招就中心、工会、纪委办公室、审计与风险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处 |
12月8日 |
后勤处、保卫处 |
12月9日 |
教务处、体育部、图书与信息中心 |
12月10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12月11日 |
通识教育学院 |
12月14日 |
通信工程学院 |
12月15日 |
信息工程学院 |
12月16日 |
学生处、团委 |
12月17日 |
培训中心 |
五、盘点要求:
(一)本次固定资产盘点以资产管理系统导出资产卡片为基准。 对上级巡视、审计关注的公物私用、多占多用、资产丢失、闲置资产处置不及时等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作为现象将作重点检查。
(二)本次资产清查先由各部门自盘自查,要求做到标签到位、资产到位、保管人到位、摆放到位。个人保管的笔记本、照相机等资产要以盘点当天实物为准。对发生离任,部门人员变动等资产调剂、管理等有关问题,要求各部门在盘点过程中重点关注。
(三)对于前期已提交报废审批手续未下账的资产,请各部门完善报废流程后,收集实物并登记造册后移交入库,有账无物的资产要做出说明,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要签字盖章。
(四)各使用管理部门要求高度重视2020年实物资产盘点工作,编制的资产报告要真实、严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举措和整改时限。
(五)本次存货清查盘点范围为2020年度各相关部门的库房管理情况。
1.清查盘点的主要内容有:存货的采购、仓储、领用、盘存情况,出入库单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清查盘点方式为:实地盘查。资产清查小组组织专人到实地进行清查盘点。各相关存货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
3.清查盘点时间:2021年1月4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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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